关于2016年9月全国统考跨省异地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

时间:2016-05-06 09:56:41编辑:阅读次数:
各学习中心及相关同学:
根据教育部网考办的要求,确有特殊原因(如工作调动等)需要跨省报考的同学,必须向学习中心提出申请,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。经学习中心严格审核汇总后,在5月27日前将电子版《异地考生信息统计表》发邮箱:21004086@zju.edu.cn。纸质的统计表须经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名、盖章后和学生提供的盖章书面证明邮寄学院考试中心(杭州市凯旋路258号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图书馆509室夏老师),过期不予办理。
学院将汇总审核后报送网考办,经网考办审批,在6月15日开通报名后可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操作。《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》见附件。
网考办将对跨省异地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,请异地报考的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维护浙江大学声誉。
 
 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学管理与服务部